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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重症醫學專科醫師甄審簡章、報名表、訓練證明、報備申請表請由本公告下載
附加檔案: |
112年重症醫學專科醫師聯合甄審簡章
一、主旨:為辦理國內重症醫學專科醫師考試。
二、報名:
1. 方式:請向受理報名學會索取簡章、報名表及報名,一律以郵局掛號信件通訊報名。
2. 日期:自民國112年09月01日(星期五)起至112年10月14日(星期六)截止。
(含筆試、口試再試、重專失效重考,以郵局掛號信件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補件)。
3. 會員請選擇下列任一所屬學會報名,報名及繳費須為同一學會,聯絡資料如下:
台灣外科醫學會
地址:10564台北市南京東路5段31號3樓,電話:02-27697845,傳真:02-27467149
Email:tsa13@surgery.org.tw,網址:www.surgery.org.tw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心臟學會
地址:10452台北市民權西路11號13樓之1,電話:02-25976177,傳真:02-25976180
Email:tsoc@tsoc.org.tw,網址:www.tsoc.org.tw
台灣麻醉醫學會
地址:106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三段271號4樓之3
電話:02-23678180,傳真:02-23673817
Email:tsanesth@gmail.com,網址:anesth.org.tw
台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
地址:10099臺北市南陽郵局294號信箱,電話:02-23144089,傳真:02-23141289
Email:tspccm.t6237@msa.hinet.net,網址:www.tspccm.org.tw
中華民國重症醫學會
地址:10041台北市忠孝西路1段50號21樓之10,電話:02-23713319,傳真:02-23708338
Email:tsccm@ms32.hinet.net,網址:www.tsccm.org.tw
台灣急救加護醫學會
地址:10041台北市青島西路11號8樓之1,電話:02-23114573,傳真:02-23114618
Email:seccm.tw@msa.hinet.net,網址:
4. 報名費(資格審查費):新台幣500元整(筆試及口試再試不需繳交),繳交方式請參閱第六條第1項。
5. 通過資格審查者:由受理報名學會以掛號信件寄發考試通知單、准考證及試場位置資訊。
三、聯合筆試:通過資格審查之考生。
1. 日期:民國112年11月11日(星期六)下午14:00~16:00
2. 地點:台大醫學院501講堂(台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1號5樓)。
3. 筆試費:新台幣1,500元整(通過資格審查者依受理報名學會通知函繳費)
4. 筆試結束後至11月15日(星期三)中午12:00前接受考生對筆試題目疑異之申覆,
請E-mail:tsanesth@gmail.com至輪值秘書處(台灣麻醉醫學會),收到後以E-mail回覆
“受理申覆”。申覆案將由聯甄重專筆試委員會討論。
四、聯合口試:通過筆試之考生。
1. 日期:民國112年12月23日(星期六)下午,口試詳細時間另行通知。
2. 地點:台大醫院三西內科門診區診間(台北市中正區常德街1號)。
3. 經筆試委員會討論通過筆試之考生,口試需知由受理報名學會另函通知考生。
4. 口試費:新台幣2,500元整(依受理報名學會通知函繳費)。
5. 口試:含實務考試(呼吸器、血流動力學、影像醫學)與個別面試。第一次口試不合格或缺考者,明年、後年可再試。
內容包含理學檢查、鑑別診斷、動脈血液氣體分析,胸部X光判讀、超音波檢查、血行動脈力學判讀、營養學、
呼吸器實務操作、加護病房感染症、神經病變、腎臟功能異常處置、水份與電解質處置及其他重症處置之實務試題等。
五、參加甄審者:須同時符合下列1、2、3款或1、3、4款且持有證明文件。
1. (1) 曾在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之醫學院、獨立之醫學系畢業並持有該畢業證書。
(2) 經考試院醫師考試及格並持有證書。
(3) 持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中華民國醫師證書。
2. 為聯委會核可之重症醫學專科醫師訓練計畫報備在案之訓練名單者,並具備下列項1或項2之任一資格且持有證明文件。
(1) 具備衛生福利部認定之內、外、麻醉、兒、急診、神經內科等主專科醫師資格者,由在聯委會認定合格之重症醫學
專科醫師訓練計畫之機構向聯委會提出訓練報備後,需於四年內完成至少二年重症醫學訓練。
(2) 具備心臟內(外)、胸腔內(外)、神經外科或其他相關專科經委員會認可為與加護病房相關次專科醫師資格者,由在
聯委會認定合格之重症醫學專科醫師訓練計畫之機構向聯委會提出訓練報備後,需於二年內完成至少一年重症醫學
訓練。心臟內(外)、胸腔內(外)、神經外科之專科需符合本資格方可報名考試,不得以第1項為報考資格。
(3) 若無法在同一訓練計畫接受連續一年以上之重症訓練,訓練期間必須在二年內完成。
(4) 須檢附重症醫學專科醫師訓練計畫之機構出具之重症醫學專科醫師訓練證明。
說明:重症醫學訓練資歷年限認定由各專科醫學會通過日起算,可追溯至當年學年制起始日(7月1日)。
3. 報名甄試時,檢附報名截止日往前推三年內(109.10.15~112.10.14)受理報名學會認定之積分證明,學分累計須包括母學會30分及聯委會學分30分。
4. 報名截止日前,持有他國有效期限內之重症專科醫師證書且經當地我國駐外單位驗證,由委員會審查通過,並取得前項教育積分,得以免筆試直接參加口試。醫師另需提出訓練期間的服務證明,其服務單位需為聯委會認定合格之專科醫師訓練醫院。
5. 原重症醫學專科醫師證書含指導醫師證書失效者,無須重新報備訓練;但需提出第3款之積分證明。
六、申請甄審應備文件:(資格審查所附之文件,恕不退還)
1. 報名費(資格審查費)新台幣500元整之繳費證明影印本。(筆試再試、口試再試不需繳交審查費)
台灣麻醉醫學會會員考生,請至郵局劃撥,
戶名:台灣麻醉醫學會,帳號:01105113
填寫劃撥單時,請加註「考生姓名」、「麻醉會員編號」及「重症聯甄資格審查費」,
劃撥收據影本連同報名資料掛號郵寄至台灣麻醉醫學會。
請注意:非台灣麻醉醫學會考生若錯匯至此帳號,退款時須扣除手續費100元。
2. 重症醫學專科醫師甄審報名表壹份。
3. 照片2張(1張實貼,1張浮貼,背面寫姓名,建議裝入夾?袋)。
4. 證明文件:
(1)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師證書影本。
(2) 以第五條第2款第(1)項資格報考者:其中任一主專科醫師證書影本。
(3) 以第五條第2款第(2)項資格報考者:其中任一次專科醫師證書影本。
(4) 以第五條第4款資格報考者:重症專科醫師證書經當地我國駐外單位蓋章驗證影本。
(5) 重症訓練證明:依照民國112年重症醫學專科醫師訓練證明之格式。
(證明文件經聯甄委員會議審查,若與事實不符,將取消考生報考資格)
(6) 重症學分證明:三年內(109.10.15~112.10.14)受理報名學會認定之母學會積分30分及聯合甄審認證學分課程30分之證明影本,或網頁列印積分明細。
- 112年重症核心教育課程以線上方式舉辦,總共有三個場次,每一場10個講題(重症聯甄10學分),可於台灣麻醉醫學會核心課程網頁公告下載繳費劃撥單>郵局劃撥繳費>線上報名。
- 課程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12年9月28日止。
- 完成課程報名繳費者需於112年10月13日前閱聽完畢方能併入計算為112年甄審之重症聯甄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