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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會公告

學會公告 | 

台灣麻醉醫學會聲明

近日有關新聞傳媒報導醫美診所意外事件,台灣麻醉醫學會特此說明:

  1. 現今麻醉醫學已進展至完整手術前中後期之完善病人安全照護,從手術前麻醉計畫之評估與擬定,麻醉中之施行麻醉與監測照護,乃至術中緊急狀況之急救與麻醉後之恢復與加護照顧,皆為麻醉醫療照護之一環,與病患安全所關至深,並非僅為手術中之一簡單程序。
  2. 舒眠麻醉並非醫學專業用語,係指採用靜脈注射藥物之全身麻醉,而全身麻醉藥物因個體差異影響人體呼吸與循環生理極大,縱非達藥物致死濃度,使用時仍須持續密切監測與照護病人,需隨時診視病人生理狀態予以調整,此點並不受醫療院所或手術不同而有所差異,非一般民眾認為僅是單純給予麻醉藥物或注射,亦非部份醫師所聲稱之同一病人固定投藥劑量即可保證病人安全
  3. 麻醉師並非正式之專業職稱,多為坊間以護理師擅自施行麻醉時之用語;而依目前法令規定,手術、麻醉等醫療行為應由醫師親為,麻醉專科醫師為衛福部部定專科醫師之一,需經過四年以上專科訓練,並通過專科醫師考試,方可取得國家授與之專科執照,望媒體朋友應避免使用麻醉師一詞,以免導致民眾混淆。
  4. 部分醫師宣稱以短期至麻醉學科見/實習作為接受過麻醉學科訓練,或由同一醫師一邊進行手術一邊施行麻醉,均脫離當今麻醉醫療專業水平與常規,亦有罔顧民眾託付醫療人員之安全與照顧義務之虞。
  5. 有鑒於現今台灣醫學美容產業蓬勃發展,維護病人安全更顯重要,現今新聞爭議個案因有待主管機關與司法單位釐清,麻醉醫學會不做個案評論,但本會秉持追求病患手術麻醉安全宗旨,呼籲對麻醉安全有疑慮的民眾,應主動與負責提供麻醉之專責醫師審慎討論,必要時或可與本會確認其麻醉專科醫師資格。本會亦建議主管機關,應比照特管法醫美手術與相關麻醉指引,提升醫美診所之麻醉人力與設備要求,以確保接受醫美手術或治療之民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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