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重要訊息]檢送發布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詳如說明,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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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9.29
健保醫字第1060033977號
主旨:檢送發布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106年9月30日以衛部保字第1061260461號令(附件1)。
二、 本次修正除流行性感冒A型病毒抗原(編號14065C)、流行性感冒B型病毒抗原(編號14066C)之修正規定,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七月二十一日生效外,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月一日生效。
三、 隨函檢送修正總說明、修正項目、條文對照表(如附件2至4),請參考並轉知各特約醫事服務機構知悉。
請參閱中央健保署連結暨附件
https://www.nhi.gov.tw/BBS_Detail.aspx?n=73CEDFC921268679&sms=D6D5367550F18590&s=621C5C6B9893B3E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