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訓練醫院認定作業
一、 | 台灣麻醉醫學會即日起公告113年專科醫師訓練計畫認定作業,各訓練計畫及新申請醫院請於 113年 7月15日(一)~ 8月19日(一)之間,依下列第三點備審資料說明規定繳交書面正本三份及電子檔案。 |
---|---|
二、 | 專科醫師訓練計畫認定依據:
|
三、 | 備審資料說明:所有資料起算日為 112/1/1 起至112/12/31止。(附件資料請自學會出版刊物/學會資料下載/訓練醫院下載)
***資料繳交說明***
於113年8月19日前,書面正本三本以及電子檔案燒錄成光碟以郵戳為憑掛號/宅配(有流水追蹤號方式)繳交至秘書處。 |
四、 | 請將「113 年容額分配醫院專科醫師在職一覽表(附件六)」填寫經科(部)主任簽章後,依規定日期寄送至學會秘書處: 附 件 六 請於8月1日起至 8月10日寄出; 附件六之二 於9月1日起至 9月10日寄出; 附件六之三於10月1日起至10月10日寄出。 |
五、 | 請注意須符合衛生福利部「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及工作時間指引」之規定。 |
六、 | [新申請醫院]請先依第三點準備書面資料以及電子檔案送件,經委員會進行審查作業後,符合認定資格者另行聯絡安排實地訪視日期。新申請醫院請特別注意:本計畫案依據衛生福利部核定辦理,113年可受理新申請審查醫院數為2家,本會將依據辦法中專任主治醫師基本在職期間人數合格及書面資料收件到件時間(郵戳為憑)辦理排序,超過2家後無法受理。 |
七、 | 實地訪查及書面審查工作結束後將召開訓練醫院會議公布認定結果,如對認定結果有疑義,訓練醫院須依申覆辦法,於七日內提出申覆。申覆辦法依台灣麻醉醫學會第32屆第七次理監事會決議後執行。(可自學會出版刊物/學會資料下載/訓練醫院下載)。 |